在談戀愛期間,情侶之間肯定是有不少開銷的,過節(jié)日發(fā)紅包也是常有的事情,但如果后來分手的話,分手了拿轉賬記錄讓你還錢的男的其實挺沒出息的,當然如果是很多錢那就另當別論,如果你是單純網戀騙錢對方也是可以報警的,但就是普通談戀愛,也沒發(fā)多少,對方還找你要的話可以不用搭理。
【1】如果對方明確表示借錢的,您有權要求返還;
【2】如果您為了戀愛為了取悅對方,自愿為對方花錢且錢已經花出去了的,您就不能要求返還;
【3】如果對方以談戀愛的名義騙取您的錢財的,可能構成詐騙罪,您有權要求對方還錢。
如果能有當時的聊天記錄,語音通話,或是有提及相關還款日期內容的文件加以輔助,能使案件的勝訴率得到大大的提高。而提供的相關資料,首先必須是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再者其內容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如果提供的錄音有包涵如債務雙方的關系情況,欠款的具體金額,約定的還款時間等等詳細信息,那么在追款訴訟上的勝算也是更大的。他當初是自愿轉錢給你的,算是贈與你的,法律賦予了贈與人在贈與物交付之前隨時撤銷贈與的權利。但是你們之間肯定是沒有贈與合同的。所以,最好是協(xié)商一下,把錢退還給他。
這種分情況,如果說你們兩個在一起花銷的當然這個就沒法算不用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他以借的名義給你轉的1000或者500甚至更多的情況下還是給他吧,寧可錢吃虧不要人吃虧,如果沒有任何把柄在他手里的情況下你怕個毛線,鳥都不鳥他,,除非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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