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則新聞婚車公司要求給司機酒席被拒稱新娘奇葩新聞引熱議,很多人表示新人已經支付了費用讓婚慶公司來工作,正當勞務關系,沒有意義去讓他們吃席,無論是盒飯還是酒席都可以不用,正常婚慶公司都是在辦完儀式后直接走人,而不是留下來吃飯。
我覺得婚車司機可以自己解決!
婚主與婚車公司有雇關系,其餐食解決如果合同上沒有注明相關條例,應該由婚車公司承擔。這樣才是正常合理的。
但現實是這樣的,我進行過調研問答,多地做法是派煙、紅包、盒飯、或婚車司機完成工作后各回各家。這是在不認識婚車司機的的情況下,一些認識的婚車司機還是可以入席的。
昨天看到一則新聞“婚車公司拒吃盒飯要求新娘備酒席”,有要求主客吃啥婚車司機吃啥,這種行為很不妥了。這是行規(guī)嗎?又是從啥時候給慣出來的呢。。。
不需要提供餐飲 主持人,婚車司機 婚慶布場施工人員 主持人和司機屬于干完活就撤,不需要負責 他們的任何額外費用 婚慶布場人員由婚慶提供工作餐,也是婚慶出錢,不應該由新人負責
而且也有做婚慶的工作人員說過:身為一名婚禮策劃師,從來不吃新人的飯。一桌餐品那么貴,新人已經支付了本應該支付的錢。但是新人給我們準備我們那是相當感激了。
不需要給
從工作角度來說 完成本職工作 不需要金錢獎勵 有金錢的酬勞就好 并且這行業(yè)有自己的酬勞制度和規(guī)則 這場給了 下場不給 某些人就會被慣出毛病來
而我也不反對新人給紅包 (主動給 發(fā)自內心給) 新人兩種心態(tài) 一是高興 圖喜氣 分享快樂 二是對工作一方滿意 想要額外表示 可以理解為打賞 這也算傳統(tǒng)的一部分 和小費不同 卻也有相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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