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老人超市拒結賬被攔下后猝死引熱議,老人偷拿雞蛋,收銀員要檢查口袋里是不是有沒結賬的東西,老人拒絕后陷入僵持畫面,隨后倒地猝死,送進醫(yī)院時已經搶救無效,面對這種情況,是超市收銀員賠償還是超市賠償?究竟誰負責?
幾個雞蛋引發(fā)的死亡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
1、超市檢查未結帳商品,合情合理也合法。
2、老人沒有結賬的雞蛋怎么算?
年老因記憶力不好,忘記買單在所難免,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雞蛋雖小,故意順走,事兒可不小。這么多老人,你順一個我順一個,這超市還不得賠死?說好聽了是順,不好聽的就是偷,就是盜竊。雞蛋金額雖小,達不到立案標準。但監(jiān)控可不是吃素的,若經過調查,老人存在多次盜竊的行為,就可以認定為盜竊罪。
當然,不管什么原因,這都是一個謎了。逝者已逝,但愿老人是忘記了。
3、超市對老人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嗎?
就目前報道和監(jiān)控來看,營業(yè)員發(fā)現顧客存在沒買單的行為,出于工作職責制止,并無不當。且營業(yè)員與老人并沒有肢體沖突,更沒有過激行為,在老人倒地后仍積極救助。不存在過錯,且積極履行了救助義務。
個人認為,老人的死亡屬于意外事件,與營業(yè)員的制止并無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故超市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是底線。家屬心情可以理解,但如何判決不僅考驗法官的良心,更考驗法律的嚴肅性,絕不能因和稀泥而損傷法律的公信力。
近日,在江蘇南通一家超市里發(fā)生了一起悲劇,一位老人在超市購物結賬時,收銀員發(fā)現老人兜里鼓鼓囊囊,便懷疑老人將部分雞蛋裝在兜里,于是要求老人把兜里里的東西拿出來,結果老人不愿意,就在這時老人突然倒地。
盡管超市工作員迅速撥打了120和110,但是老人還是意外猝死,隨后老人家庭提起訴訟,要求超市賠償38萬元。 超市一方則認為,最終發(fā)現老人口袋里確實有還沒結賬的雞蛋,而且也沒有和他發(fā)生肢體沖突,超市不應該承擔責任。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猝死指的是平素貌似健康的人,因為潛在性疾病,出人意料的突然死亡。可以有導致猝死的誘因,但并不是說誘因施加者就一定應該負責。如果媒體報道的過程是真實的,那家屬“認為”的就毫無理由了。法治社會,誰弱誰有理、人死為大的想法早應摒棄。
這事兒跟法律沒多大關系,就看家屬怎么鬧騰了,一般來說政府會象征性給些安慰費用,息事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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