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允許放煙花爆竹嗎是大家常問的,一般來講春節(jié)作為新一年的開始,注重儀式感的友友都想著和自己的另一半去看煙花,所以該話題便成了焦點,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起看看吉林哪些地區(qū)允許放煙花爆竹。
根據吉林市政府的規(guī)定,自2017年起,吉林市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無論是春節(jié)還是其他節(jié)日。這是為了保護環(huán)境、減少空氣污染和火災危險,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24年過年吉林是不能放煙花爆竹的。市民和游客在過年期間應該遵守規(guī)定,選擇其他方式來慶祝節(jié)日,以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希望大家能夠積極配合,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節(jié)日氛圍。
吉林允許放煙花爆竹的地區(qū)包括長春、吉林、通化、松原、白城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敦化市、汪清縣、安圖縣、龍井市由各縣政府決定是否允許燃放。
延吉市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區(qū)域和時段內,提倡市民少放或不放煙花爆竹,以減少空氣污染。
具體地區(qū)是否允許放煙花爆竹,需以當地政府發(fā)布的政策為準。
在本市城市建成區(qū),農歷十二月二十三日零時至農歷次年一月十五日二十四時,允許施放煙火類觀賞品,其他時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施放。
在本市城市建成區(qū),農歷十二月二十三日零時至農歷次年一月十五日二十四時為零售經營者集中銷售煙火類觀賞品時間,其他時間除煙花爆竹專營公司按照規(guī)定經營以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煙火類觀賞品的經營者必須取得銷售許可,并嚴格按照許可規(guī)定的期限、地址等內容經營。
零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銷售臺賬制度,登記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品種數量及用途等信息并保留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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