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納稅人來說,特別是收入比較高的人群,需要注意每年的年度匯算清繳時間。如果需要申報退稅或者補稅的,一定要及時操作處理,不然很可能就是偷稅漏稅了,這樣就需要承擔(dān)法律責(zé)任了。每個省份、直轄市等等年度匯算的時間可能不一樣,所以大家要注意一下當(dāng)?shù)氐南嚓P(guān)新聞。其中,湖北省的2021年的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將從3月1日正式開始。
目前還沒有開通,要等到3月1日。
湖北年度匯算將從2021年3月1日正式開始,6月30日結(jié)束。在中國沒有住所的納稅人如果要在2021年3月1日之前離開中國,可以在離開中國之前處理年度匯算。辦理年度匯算可以自行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等官方渠道辦理,也可以由單位代辦。由單位代辦的,需要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或者電子的確認(rèn),并提供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單位之外獲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guān)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內(nèi)容;否則將不能由單位代辦。
這種情況是可以不進行年度匯算的,但也可以登錄所得稅APP查看一下。
通常,這三種情況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全年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以及預(yù)付的稅額與年度應(yīng)繳稅額相同,或者申請不退稅的。相應(yīng)的,預(yù)付的稅額大于年度應(yīng)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全年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額超過400元的,是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
計算公式:
應(yīng)退或應(yīng)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20年已預(yù)繳稅額
注意:年度匯算不包括財產(chǎn)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選擇的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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